河南/鹤壁-2025-12-26 00:00:00
[公开招标]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照明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标段编号:**********************
| 标段编号: |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名: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工期:**工作日;
中标候选人第*名:江苏欧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工期:**个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欧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质疑
(一)投标人可对招标过程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二)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质疑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质疑受理部门: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福田二区西门;联系人:娄先生、佟先生;电话:************。
*.无效质疑及不良质疑
(一)以下情况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超过质疑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质疑内容;
(*)未向质疑受理部门提交关于质疑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质疑;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质疑;
(*)提交的质疑证明材料不全,经质疑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二)不良质疑:提供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质疑内容或证明材料的质疑,将被视为不良质疑行为。
(三)不良质疑行为将按河南能源集团公司和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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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组。
招标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宝园路东段
联系人:张先生 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
联 系 人:娄先生 佟先生
电 话:************电子信箱:***********@***.***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福田二区西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