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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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发改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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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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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牛田单元******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上发改经信审批[****]*号

关于调整牛田单元******地块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杭州市上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审批牛田单元******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上建司〔****〕*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牛田单元******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区城建计划、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区城建计划、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
三、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已列入****年上城区城市建设计划,符合规划审批、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选址根据区城建计划、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牛田控规单元内,北至兴隆村路,西、南邻******地块,东至规划****** 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建设单位和可研单位研究论证结论,结合区城建计划、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新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幸福邻里坊,附建公厕一座,配建各类配套附属、配建各类停车位。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六、市政公用及配套:海绵城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节能、近零能耗建筑、给排水、电力、城管、环保、消防、卫生、园文、绿化、文保、交通组织、交警、水保、人防、地铁、铁路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七、招标投标和项目工期: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主要材料等招标方式须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执行,招标范围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以区招标办办理为准。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个月。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建设单位和可研单位研究论证结论、区城建计划、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约****万元,建设单位与征迁实施单位已出具相关证明),以财政审核及国家审计为准。其中,智能化、信息化等设备须按照招标、采购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
九、其他: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杭政法风评【****】***号),并已通过规资部门的规划公示程序、属地街道现场公示及群众调查程序。已取得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如涉及征地拆迁征收事宜请依照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实施,具体内容和情况均由相应责任单位、实施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和解释。
各相关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建设管理规定执行,符合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以上所有内容来源依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委托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论证结论、结合区城市建设计划或相关文件、建设主管部门审查、规资住建环保(含初步设计联审各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政法委社会风险评估、规划公示审批及属地街道现场公示群众调查、环保部门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资金来源和债务风险评估承诺函、文物保护部门审查等。本文依据上述各单位共同集体决策审查或审批依法依规汇总行文(具备前提要件均与各单位审查或审批相符一致)。涉及的具体内容均由相应单位负责和解释、并由相应单位自行承担超标违法违规和申报不实(含错项、漏项)等相关责任且本文自动失效;同时未按基本建设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施工的本文自动失效。本文非行政许可,仅供后续审批参考,以后续审批为准、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为准。本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如有意见的可向我局提出。
若后续变更,须严格按照《上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管理办法》(上政办函〔****〕*号)文件“事先报备原则”相关规定及时申报调整审批,违者自行承担“未事先报备、未批先建”的后果责任。本文未涉及事项,仍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有关规定及各部门审查审批执行。
浙江政务服务网项目编码************************,该文件有效期*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