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操作标准化考场实验桌凳等基 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1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6
江苏/南京 质疑投诉
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操作标准化考场实验桌凳等基 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1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京-2025-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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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操作标准化考场实验桌凳等基 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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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操作标准化考场实验桌凳等基 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操作标准化考场实验桌凳等基 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楚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号***室
被投诉人:响水县教育局
被投诉人地址:响水县黄海路**号
相关供应商:不涉及
地址:不涉及
当事人:不涉及
地址:不涉及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该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未依法设置评审 因素,将国标设置为评审因素。投诉事项*:该项目设置了重复评审、重复计分的不合理评 审因素,在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中已经设置了对 投标人的全部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后又在其他评审因素(产品演 示)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同的作为评审依据。投诉事项*:在评分标准中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服务工 程师设置为投标响应实质性要求。以上认证为非强制性认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请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核实,即时制止该项目中存 在的违法行为,并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 理决定: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响水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