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2-26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年补充实验室仪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中天新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馨宇家园小区泰山路****号
被投诉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菜市场路*号
被投诉人*:恒信项目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泰达新天地*****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兼投不兼中”违法限制供应商权益
投诉事项*:肆意增加供应商成本负担
投诉事项*:违法选用已废止的国家标准
投诉事项*:国家标准标注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审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年补充实验室仪器项目(项目编号:****************)由投诉人*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万元,于****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项目需求书。于****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为宁波慧作教学仪器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合同,于****年**月*日发布合同公告,目前尚未履行合同。第二包中标供应商为天津荷韵唯嘉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合同。
经审查,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鉴于该项目第*包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鉴于该项目第*包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