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集采招投标场地设施采购项目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集采招投标场地设施采购项目
二、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本项目共计*个标包,每标包确定*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五、初步参数
详见公告附件清单
六、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后附相关网页截图);
*.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
地 址:西安市(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助理
办公电话:************
供应保障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