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答疑、更正公告
2025-12-26
广东/中山 变更澄清
中山市中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答疑、更正公告
广东/中山-2025-12-26 00:00:00

中山市中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时间:**********点击次数:**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开标时间及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位置

原文

更正后

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


*、关于本国.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供应商可通过*****://***.***.**/*******/*******/******/***************.***进行查阅)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下列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与本项目涉及的其他可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况同时进行:

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本国.产品提供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本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的本国.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本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附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名称*)*,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产品名称*),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的规定比例关键组件关键工序栏均可不填,后续若实施新的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按最新要求执行。

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详细评审/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备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涉及价格扣除情形及其相关要求。*、计算过程中得出的数值均按四舍五入规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计取。*、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中医院

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号*幢*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菲、李涛、许锐焜、纪玩波、张焕、冯锦彬、刘榕、陈晓婷、梁令凝、冯琳舒、冯霭欣

话:*************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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