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2-26 00:00:00
经开区*********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清单编制审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清单编制审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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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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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经开区*********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清单编制审查 服务范围:组织清单会审;配合维护单位提出的项目及采购量核对;及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核对、修正、解答等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和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秦逊、何西伟、王兴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 ,若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供应商业绩:*.关井路(县界*镇西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浍水路、太子山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昌河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