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12-26 00:00:00
湖南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临武县)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临武县)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号;招标公司代理编号:***************
二、变更信息:采购文件
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人员配置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计入):
具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每提供一个计*分,本小项最高计**分。
注:
(*)相关专业职称认定参考范围:(林业类、园林类、病虫害防治类)。
(*)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官网真伪查询截图(如果各地职称名称有差异的需提供职称专业分类文件)。
(*)聘用关系证明:提供投标人与上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需明确岗位、服务期限,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其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同一人员不得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服务团队人员”中重复计分,若一人同时符合多个岗位要求,仅按其可获得的最高分值岗位计分。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变更为: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计入):
具备林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提供一个计*分,本小项最高计**分。
注:
(*)提供林业相关专业证书(包括:职称证、注册证、培训证、岗位证、工种证)或官网查询截图。
(*)聘用关系证明:提供投标人与上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需明确岗位、服务期限,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其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同一人员不得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服务团队人员”中重复计分,若一人同时符合多个岗位要求,仅按其可获得的最高分值岗位计分。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至****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变更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龚丽英
电话:************
*、采购人
名 称:临武县林业局
地 址:郴州市临武县晴岚路**号
联系人:王成方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冯家小区综合楼*楼
联系人:龚丽英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 文档附件: |
| 湖南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临武县)变更公告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