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屿区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及水产品冷库项目的批复
2025-12-22
福建/莆田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秀屿区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及水产品冷库项目的批复
福建/莆田-2025-12-22 00:00:00
福建/莆田-2025-12-22 00:00:00
- 索*****;引*****;号: ***********************
- 发文机关: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莆秀海渔〔****〕**号
- 标*****;*****;*****;*****;题: 关于秀屿区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及水产品冷库项目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秀屿区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及水产品冷库项目的批复
莆秀海渔〔****〕**号
时间:********** **:**
福建海雄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五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产加工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号)、《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秀屿区****年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及水产品冷库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海渔〔****〕**号)和《关于印发秀屿区****年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及水产品冷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莆秀海渔〔****〕**号)文件精神,福建海雄工贸有限公司提交了申报材料,通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经区海洋渔业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项目名称、申报公司、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总投资、建议财政补助资金等要求批复给你们(见附件),预算投资总金额***.***万元,建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专款专用,待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资金拨付方案报送区财政局下拨补助资金。
附件:秀屿区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及水产品冷库项目汇总表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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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及水产品冷库项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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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公司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建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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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雄公司冷冻库建设项目 |
福建海雄工贸有限公司 |
东峤镇前沁村 |
新建冷冻温度最低可达***℃及以下,可供冷冻的库容量共*****立方米的冷冻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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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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