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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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域配套设施工程**项家片区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号澄清通知对清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域配套设施工程**项家片区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交易登记号:********************)招标文件进行统一修改补充。本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年*月、****年**月、****年**月连续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修改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年*月、****年**月、****年**月连续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