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2025-12-19 00:00:00
发布机构:端州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端财采决〔****〕*号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端州区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端州区岩前文化旅游特色村改造工程)智能监控与广播系统、空调设备采购
-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号***室
被投诉人*:肇庆市端州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号
被投诉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号
相关供应商: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号*号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金额:*,***,***.**元,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显示终端”中标人所报供应商和型号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而********只是一款主机的型号,并不能满足“显示终端”的参数技术要求。投诉事项*:中标人提供的标的冷媒剂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端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肇庆市端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