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12-26 00:00:00
【正在公告】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幢*号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幢*号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依法对以下房屋租赁权按实物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按标的现状拍卖)
宜秀区独秀大道东侧、胜利路北侧(毗邻胜利佳苑生活区)独秀大道还建点**幢*号门面房租赁权(适宜从事牛羊肉销售、面点及烘焙经营),该标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期限*年,月租金标准**元/平方米,五年总租金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竞拍履约保证金****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
*.竞买人经营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且书面承诺经营期间不产生噪声、油烟等污染,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竞买人无严重失信记录及违法经营不良记录;
*.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若不符合本资格条件参与竞买,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金缴纳
(一)缴纳要求
缴纳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本人或本单位账户以网银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其他非指定方式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者:若竞买未成功且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渠道如数无息退还;
买受人:其保证金在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如数无息退还。
(三)缴纳账户
*.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账号:************
开户行:建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账号:*******************
开户行:交行安庆集贤路支行; 账号:***********************
*.竞拍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安庆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
四、标的展示与踏勘时间
*.展示与踏勘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月**日**:** 时止;
*.踏勘地点:标的所在地(安庆市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
注意事项:竞买人可提前与我公司联系预约踏勘时间,由我司组织统一踏勘(具体时间以预约确认为准);也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凡参与竞买者,均视同已完成实地踏勘,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所有交易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 ***栋***室(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留存):
(*)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网银转账凭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从事牛羊肉销售、面点及烘焙经营的书面承诺书。
*.资格核验: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完整性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经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方可获得竞拍资格;
*.工本费缴纳: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六、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对标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设施设备、使用限制等)进行全面了解与核实。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本次拍卖的全部规则与要求,无任何异议。
*.房屋租赁权拍卖成交后,租金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按房屋实际面积计算)。租金按年度支付,首年租金须在拍卖会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缴清,需同时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履约押金,具体金额以本次拍卖会的《支付通知书》为准。该押金仅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完成房屋交接验收后,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在缴清上述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作放弃承租权。租赁期内,承租人的后续每一年租金需在上年度租金到期前**日内一次性足额付清,不得拖延。
*.租赁期内,承租人除支付租金外,需另行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收费标准为*元/月/平方米(按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缴费周期与方式按物业公司规定执行。
*.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拍卖文件载明的经营业态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经营需要调整业态的,须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变更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的,视为违约。
*.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拆分租赁权与第三方合作经营。若发生上述情形,即构成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押金、追偿损失等)。
*.租赁期内,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因承租人违法违规经营(如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违反环保/消防规定等)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房屋停用损失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人须接受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物业管理规定。若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须提前将装修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提交出租方及物业公司审核,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消防设施、承重构件等,不得实施违法违规改造行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须按物业公司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验收合格后由物业公司按规定退还。
*.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及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事故防范、人员管理等),均由承租人全权承担。因承租人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导致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状态(自然损耗除外);
(*)结清租赁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通讯等);
(*)无条件、无争议地将租赁房屋及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就房屋返还事宜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同时,出租方对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装修、装潢投入及其他相关支出,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具体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七、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电子竞价登录网址为:****://***.***.*.**:**/*****************/*****/***********(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告知》。
九、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栋***室
联系电话:*********** ***********
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