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S1幢6号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5-12-26
安徽/安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正在公告】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S1幢6号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安徽/安庆-2025-12-26 00:00:00

【正在公告】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幢*号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所在地 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招标公告信息

           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幢*号门面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依法对以下房屋租赁权按实物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按标的现状拍卖

宜秀区独秀大道东侧、胜利路北侧(毗邻胜利佳苑生活区)独秀大道还建点**幢*号门面房租赁权(适宜从事牛羊肉销售、面点及烘焙经营),该标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期限*年,月租金标准**元/平方米,五年总租金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竞拍履约保证金****元。

、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

*.竞买人经营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且书面承诺经营期间不产生噪声、油烟等污染,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竞买人无严重失信记录及违法经营不良记录;

*.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若不符合本资格条件参与竞买,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金缴纳

(一)缴纳要求

缴纳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 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本人或本单位账户以网银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其他非指定方式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者:若竞买未成功且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渠道如数无息退还;

买受人:其保证金在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如数无息退还。

(三)缴纳账户

*.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账号:************

开户行建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账号:*******************

开户行:交行安庆集贤路支行; 账号:***********************

*.竞拍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安庆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

、标的展示与踏勘时间

*.展示与踏勘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时止;

*.踏勘地点:标的所在地(安庆市宜秀区独秀大道还建点);

注意事项:竞买人可提前与我公司联系预约踏勘时间,由我司组织统一踏勘(具体时间以预约确认为准);也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凡参与竞者,均视同已完成实地踏勘,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所有交易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时间:****年******:**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 ***栋***室(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留存):

*)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网银转账凭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从事牛羊肉销售、面点及烘焙经营的书面承诺书。

*.资格核验: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完整性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经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方可获得竞拍资格;

*.工本费缴纳: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六、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对标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设施设备、使用限制等)进行全面了解与核实。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本次拍卖的全部规则与要求,无任何异议。

*.房屋租赁权拍卖成交后,租金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按房屋实际面积计算。租金按年度支付,首年租金须在拍卖会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缴清同时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履约押金具体金额以本次拍卖会的《支付通知书》为准。该押金仅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完成房屋交接验收后,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在缴清上述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作放弃承租权。租赁期内,承租人的后续每一年租金需在上年度租金到期前**日内一次性足额付清,不得拖延。

*.租赁期内,承租人除支付租金外,需另行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收费标准为*元/月/平方米(按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缴费周期与方式按物业公司规定执行。

*.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拍卖文件载明的经营业态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经营需要调整业态的,须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变更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的,视为违约。

*.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拆分租赁权与第三方合作经营。若发生上述情形,即构成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押金、追偿损失等)。

*.租赁期内,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因承租人违法违规经营(如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违反环保/消防规定等)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房屋停用损失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人须接受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物业管理规。若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须提前将装修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提交出租方及物业公司审核,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消防设施、承重构件等,不得实施违法违规改造行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须按物业公司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验收合格后由物业公司按规定退还。

*.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及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事故防范、人员管理等),均由承租人全权承担。因承租人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导致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状态(自然损耗除外);

*)结清租赁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通讯等);

*)无条件、无争议地将租赁房屋及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就房屋返还事宜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同时,出租方对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装修、装潢投入及其他相关支出,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具体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七、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为:****://***.***.*.**:**/*****************/*****/***********(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告知》。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栋***室

联系电话:*********** ***********

     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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