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工业智能机器人操控装调实训室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2-26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工业智能机器人操控装调实训室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5-12-26 00:00:00
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工业智能机器人操控装调实训室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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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业智能机器人操控装调实训室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标细则及标准中说明变更

更正内容:

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评标细则及标准 技术要求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说明中“*、佐证材料(若有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更正为“*、针对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项,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宣传资料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功能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其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有要求),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采购预算品目:********* 教学仪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号。*、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文康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号**栋*层***号(光华中心*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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