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12-26 00:00:00
宿州市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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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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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市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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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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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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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砀山县梨都华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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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邵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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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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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砀山县江山墅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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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卢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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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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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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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丰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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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号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号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翠竹路文一名门御府**商铺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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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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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约********.** 元) |
**.**%(约********.** 元) |
**.**%(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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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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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经过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周边污水无横流、颜色无异常、水质无异味;监测指标符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经过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周边污水无横流、颜色无异常、水质无异味;监测指标符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经过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周边污水无横流、颜色无异常、水质无异味;监测指标符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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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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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振 |
周驰峰 |
倪友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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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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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 |
皖****************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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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龚文娟 |
赵乐军 |
沈晓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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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环境工程) |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环境工程)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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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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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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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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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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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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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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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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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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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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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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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新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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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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