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26 00:00:00
、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得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行研、尽调、风控、估值等对高阶金融数据服务的需求,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万得金融数据终端*套作为补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含税总金额(元):******元(含税)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万得在***、基金及城投债等细分领域的数据覆盖与深度具有显著优势,其自主研发的债券指数、估值模型及违约概率模型等已成为我司债券研究不可或缺的参考依据。该类数据的计算逻辑与校验标准具有独特性,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同等规范的替代产品。
(*)我司基于万得平台已构建深度融合内部参数与数据模型的专属投研体系,积累了长期历史数据并实现业务全流程适配。更换供应商将导致现有模型失效、历史数据对比中断,且需投入大量成本重建业务工作流,严重影响业务连续性与决策稳定性。
(*)我司不良资产估值业务依赖于长期形成的专有参数与内部模型,属于核心竞争优势。若开展竞争性采购,向多家供应商进行需求说明与测试校准,将可能导致敏感业务逻辑与数据资产外泄,引入不可控的信息安全与竞争风险。
(*)万得**模型*****已深度嵌入我司投行业务系统,与我司基于其构建的分析框架、脚本及风控模型形成强技木耦合。迁移至其他平台将导致专属数据资产与知识库价值归零,并需承担高昂的重构成本与业务中断风险,从技木路径与投资保护角度均不具备可行性。
综上,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四条关于可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第*项“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木,导致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第*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或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规定,并结合我司业务实际,为确保业务体系的完整性、数据标准的统性、核心信息的安全性,并避免既有投资损失与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继续向原供应商万得信息技木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万得金融数据终端。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万得信息技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号***层
三、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纪检监督部门出异议。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剑韬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山南印*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依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号
*.监督部门
名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