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三十七号)
2025-12-02
广东/珠海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三十七号)
广东/珠海-2025-12-02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三十七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江门市)第二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森鑫消防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壬田村壬田西路****

被投诉人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号三楼

相关供应商:珠海兴宏哲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西**号恒隆大厦第二层***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事项

  •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对投标产品装备运输车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 珠海兴宏哲公司投标产品两轮消防摩托车,使用未通过***认证的产品参与投标,不满足资格性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本项目涉及的强制性产品包括:两轮消防摩托车、个人护具(防毒面具)、应急电源。珠海兴宏哲公司投标产品两轮消防摩托车未取得***认证,不满足资格性条件,应急电源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这两项公示的产品均不符合招标要求。
  • 珠海兴宏哲公司对投标产品装载机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 珠海兴宏哲公司对投标产品油锯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 珠海兴宏哲公司对投标产品水域救援套装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 珠海兴宏哲公司对投标产品应急电源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 珠海兴宏哲公司对投标产品移动照明工作平台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 珠海兴宏哲公司多项投标产品均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和普通参数要求,技术得分**.*分,满分**分,仅扣*.*分。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检验报告、提供没有检测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伪造检验报告数据、虚假响应技术参数谋取中标情形。

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于****年***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对珠海兴宏哲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另行处理。

江门市财政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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