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管支队直属监管场所人员劳务外包服务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远大二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新湘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板塘村杨梅山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支队直属监管场所人员劳务外包服务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直属监管场所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捌万伍仟柒佰玖拾肆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直属监管场所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捌万伍仟柒佰玖拾肆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一)食堂伙食制作及配送*、工作人员伙食制作及配送 (*)服务时间:***天三餐(早、中、晚)制作,双休日、节假日按照实际用餐情况提供伙食制作; (*)开餐时间: 早餐:*:****:** 时 (*)服务内容: 中餐:**:*****:** 时 晚餐:**:*****:** 时(夏令时 **:*****:** 时)
①早餐制作,包括但不限于面点、稀饭、豆浆、油条、粉面等, ②中餐制作,以湘菜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各式炒菜、汤品、米饭等; ③晚餐制作,以湘菜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各式炒菜、汤品、米饭等; ④点心制作,看守所食堂需提供点心及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各式糕点、面包、蛋糕等。 (*)用餐方式:由中标单位在食堂设置自助餐形式,单位工作人员自行取餐;其中监所值班人员须由食堂进行打包并配送,按照开餐时间 送达至值班岗位。打包餐具使用采购人统一定制产品,由中标人负责用餐后的餐具回收及清洗消毒。 (*)卫生注意事项:由中标单位负责食堂清洁及卫生(包含餐具),待用餐完毕后及时对用餐场所及餐具进行清洁、消毒,并将厨余垃圾 运送至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项目卫生要求。 *、在押人员(学员)伙食制作及配送 (*)服务时间:*** 天三餐(早、中、晚)制作; (*)配送时间: 早餐:*:****:** 时 中餐:**:*****:** 时晚餐:**:*****:** 时 (*)服务内容:遵循“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的原则,制作三餐。对所有食材做到日产日销,菜品中心温度不超过** 度;每餐食品做好留样(留样不低于***克,采取冷藏形式),须留足 **小时并做好详细记录。 (*)用餐方式: ①由中标单位派专人进行饭菜的配送,配送不得随意换人; ②配送人员不得单独进入监区,必须在民警的陪同下方可开展配送等相关工作; ③配送时不得与在押人员(学员)攀谈,禁止随意拉扯、夹带物品、传递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开除;造成后果的,交由相关执法部门 处置; ④配送人员及工具进出监区须接受武警检查。*.公务接待用餐制作要求: (*)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公务接待用餐制作要求,用餐前须布置好餐桌、碗筷摆放整齐、茶具纸巾布置完善; (*)由中标人派专人全程配合及提供用餐服务; (*)由中标人负责用餐后的收尾及用餐区清洁工作; (*)提供用餐服务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随意传播用餐中获取的消息,严格执行保密措施。 *.食材安全性要求: (*)食材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并送达至指定地点,由中标人负责接收、检查、存储及使用; (*)中标人须有专人对接采购人进行食材交接,现场清点食材数量并做好记录; (*)中标人须在使用食材前进行检查,如若发现食材损坏、变质等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中标人须严格遵照生熟分开原则进行食材的存储和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食物中毒等事件,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服务人员要求:详见岗位职责 (二)特种车辆驾驶、基本维护 *.服务区域: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 *.服务对象:*辆大型客车 *.服务时间:机关工作时间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内容:*辆大型客车的驾驶及基本维护,负责车辆日常保洁保养,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采购人报备;车辆的保险及维修由采购人负责;负责配合采购人将车辆驾驶至指定维修和保养地点;做好行驶、维修记录,保管好车辆的各种资料;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谁违章 谁负责。 *.服务要求: (*)随时待命,按照采购人要求出车并执行相关任务; (*)执行押运任务时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保持车队队形,注意前后间距,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执行任务期间不得随意变更路线,须做好任务事项及行驶线路保密。 *.服务人员要求:详见岗位职责 (三)其他要求: *.中标方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中标方负责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计划的申报、物料领用及保管,配合采购人验收食材,负责食堂所有菜式加工、制作和打餐、送餐以及包厢 供餐等食堂服务工作。 *.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人为损坏,中标方负责赔偿(属自然损 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方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方负责服务团队的组建和管理,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 *、按采购人服务要求合理配置专职现场负责人(任期至少*年)、主厨、帮厨、厨工、面点师、驾驶员等服务队伍。 *.采购单位现有服务队伍配置人数情况如下表,中标方确保完成本项目全部 服务内容的前提下,如实提供人员配置方案并按照投标文件载明投入实际服务中。 | 服务区域 | 岗位配置 | 备注 | | 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 项目负责人岗位 * 个 | | | 监管支队机关食堂 | 主厨 * 个、帮厨 * 个、厨工 * 个 | | | 市第一看守所食堂 | 主厨 * 个、面点师 * 个、帮厨 * 个、厨工 ** 个 | | | 市第二看守所食堂 | 主厨 * 个、面点师 * 个、帮厨 * 个、厨工 ** 个 | | | 市第四看守所食堂 | 主厨 * 个、面点师 * 个、帮厨 * 个、厨工 ** 个 | | | 监所医疗收治所 | 主厨 * 个、帮厨 * 个 | | | 市拘留所 | 主厨 * 个、帮厨 * 个、厨工 * 个 | | |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主厨 * 个、帮厨 * 个、厨工 * 个 | | | 监管支队 | ** 证驾驶员 * 个 | | *.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工作人员需按照岗位职责及要求配置并具有对应职业资格证书。 *.主管以上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 服务要求,如确因工作原因中标方建议进行人员岗位调整,需经采购人同意认可。 *.食堂对外公务接待任务,中标方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和专业的服务人员、配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标准的业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 *.采购人对中标方所聘所有人员进行保密审查过程中或在工作中发现不合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应书面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在接到书面通 知后第一时间内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另派人员接替其工作,直至采购人认为满意为止。(如中途中标方发生人员异动,需提前申报采购人安 排政审) *.中标方配备的专职现场负责人需与投标文件一致,在本轮服务期限内中标方不得单方面做出调整。如若服务过程中,专职现场负责人不能 达到采购人需求, 中标方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配置到位。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人提供食堂伙食制作和支队特种车辆驾驶、基本维护等。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高优效的服务。投标人依据本项目 实施需求及目的自行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 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员劳务费、通讯费、劳保福利费、员工社保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与本项目相 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损失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 行全面承包。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费用综合考虑报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 何费用。 *、中标人提供服务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等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行使监 督的权利。 *、中标人应确保合法合理经营,出现违法经营情况,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中标人应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 当支付的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服务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出现以上劳务纠纷问题,由中标 人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中标人应确保所有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及稳定性,保证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长沙市相关文件执行,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旦出现人 员的变动,中标人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降低服务质量,缩减服务内容。 *、若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为被监管人员通风报信、送物或造成被监管人员逃脱等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并追究中标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等情形,采购人可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 承担。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与采购人约定的入场时间前**天,所有岗位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并提交名单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另行选择中标人。 **、中标人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和媒体的第三方提供或泄露采购人有 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中标后,中标人和及其所有服务人员均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按中标(成交)金额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际服务期结算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每季度结算费用******.**元大写:柒拾贰万壹仟肆佰肆拾捌元伍角,根据每季度考核得分,按考核评价原则计取应付服务费,中标人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采购人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因中标人原因需向采购人承担赔偿金、违约金等经济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一笔付款中予以扣除,尚不足以弥补对采购人所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予以追索。 *.*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站支行(湖南新湘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采购人斤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站支行(湖南新湘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长沙市第一、二、四看守所、监所医疗收治所、长沙市拘留所、长沙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辖区内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考核细则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考核细则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考核细则内容 (*)履约验收标准:
按考核细则内容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考核细则内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归甲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 合理的部分提出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无成本补偿,相关风险由各自承担。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七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乙方在一个合同周期内累计考核达到 *次 **分(不含)以下,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