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第一小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沽财字〔2025〕120号),2025-12-26
2025-12-26
河北/张家口 质疑投诉
沽源县第一小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沽财字〔2025〕120号),2025-12-26
河北/张家口-2025-12-26 00:00:00
沽源县第一小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沽财字〔****〕***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沽源县第一小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晋江市亿凯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中兴路*****号一楼。
被投诉人:沽源县第一小学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平定堡镇桥东南街
被投诉人:北京中工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金鼎公关*楼****室。
四、基本情况
“沽源县第一小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冀政采招〔****〕**号)”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晋江市亿凯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诉人)向北京中工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晋江市亿凯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违法将资格条件设置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未依法细化和量化评审因素,违法将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将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分;评分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沽财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沽源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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