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滨路南侧47号(福建省平潭国有防护林场原档案馆)一层自东向西第4间店面招租
2025-12-26
福建/福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滨路南侧47号(福建省平潭国有防护林场原档案馆)一层自东向西第4间店面招租
福建/福州-2025-12-26 00:00:00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滨路南侧**号(福建省平潭国有防护林场原档案馆)一层自东向西第*间店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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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滨路南侧**号(福建省平潭国有防护林场原档案馆)一层自东向西第*间店面招租
房产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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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首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本次标的限时报价期为****年*月**日上午*:****:**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标的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秒钟。 若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报名截止时间为每个周期截止日**:**。 *.在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经市或区政府有关部门规划拆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及法律、法规禁止的非出租方责任的其它情况。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且出租方无须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支持。 *.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及移交,意向承租方报名截止前应到租赁标的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承租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查勘并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包含租赁标的无不动产权证),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品质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未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履行等情况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作调整、不予退还。产权交易机构、服务机构和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产权交易机构、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产权交易机构及服务机构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承租方应委托服务机构向交易中心报名,并向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机构报名联系人:许先生,电话:*************,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号楼。 *.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 *.租赁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意向承租方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日期以交易中心官网****://***.******.***“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交易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合同签订: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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