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2-26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小满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园五号*号楼*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项目采购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指供应商符合卫生标准选择新鲜、来源正规、安全的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冻品类、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半成品类、坚果类、饮料类等食堂食材,规范包装,利用专门配送工具,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周期和办公地点高效地配送,同时具有服务团队,与采购人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有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能够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和检验能力等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结算率为*.**,本项目预算***.*万。
合同金额:结算率为*.**,本项目预算***.*万。实际结算价格=市场平均价格×该类产品的固定价格调整系数×结算率。固定价格调整系数为*.**。(不包含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的****年至****年度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主副食鲜蔬等其他类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鲜冻禽畜肉类采购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第三年以当年实际预算批复为准。履约地点为双阳区税务局西双阳大街办公区(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号)、双阳区税务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号)、奢岭税务所(双阳区长清公路奢岭四街***号)、鹿乡税务所(鹿乡镇政府西侧**米)、双营税务所(金林小镇*栋***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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