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26 00:00:00
中国科学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二号楼***会议室装修项目答疑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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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二号楼***会议室装修项目答疑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中国科学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二号楼***会议室装修项目(项目编号:**************)做出以下答疑更正: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中国科学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二号楼***会议室装修项目招标文件中,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部分,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的条款,而在实际项目实施结束后,通常只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及盖章,且本项目为会议室专项改造项目,四方参与竣工验收的情况更少。同时,能化工程项目的验收报告核心作用是证明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具备相应功能和质量标准。实践中,工程验收报告的盖章主体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确定,通常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确认即可生效,设计单位并非验收报告的必备盖章主体。建议此项改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回复:同意;供应商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须能证明含视频会议系统相关条款或设备采购明细)。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金额、工程内容)的,应另附商务标报价汇总表及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二、更正部分
项目更正:招标文件中推荐品牌表第**项,高清会议摄像机推荐品牌为海康、大华、天地伟业,现更正为海康、大华、天地伟业、华为。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采购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湖路***号科学岛内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路南繁华世家*区商办楼*楼
联 系 人:迟工、金工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