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2-26 00:00:00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度湘江新区土地矿产常态化监管执法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措施的通知》(湘自资办法〔****〕**号)、《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关于持续推进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的函》、《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市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与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组发〔****〕*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地两矿”管理工作指南(****年版)〉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湖南省“月发现、月预警、月处置”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湘卫检办〔****〕*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往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完成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省自然资源厅等上级部门下发的土地督察问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违法用地、占生态保护红线问题、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殡葬问题、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闲置土地等任务。
二、相关标准:
满足省、市、新区各级相关政策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履约地点:湖南湘江新区
五、服务标准:
一、采购内容
*.内业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负责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土地督察问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违法用地、占生态保护红线问题、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殡葬问题、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矢量数据进行收集与矢量数据处理,含图斑切割,数据库比对、计算与叠加分析,影像套合,格式转换等。逐图斑核实,对新增建设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等初步审核与分析,形成初步数据比对表格台账并完成任务分发。
(*)协助合法性判定:收集汇总合法性判定资料,结合举证资料和外业核查结果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建议,统计和反馈审核后的合法性判定结果。
(*)系统填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对建部以来历史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持续监管、湖南自然资源智慧平台、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督平台、国土调查云工作平台、长沙自然资源和规划智慧平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巡查核查系统、湖南湘江新区智慧自然资源政务管理平台等系统与图斑相关数据上传、下发、审核、填报、修正、统计分析及维护。
(*)系统更新:①举证阶段:及时收集并向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反馈上级部门对相关系统填报工作的审核结果,依据新的举证资料结合上级部门要求重新填报;②查处整改阶段:依据收集的查处整改结果对相关系统中的查处整改情况予以更新,直至销号。
*.外业调查举证
(*)外业调查举证范围包括:重点核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亩及以上、占用耕地*亩及以上、土地总面积**亩及以上的问题的图斑以及闲置土地问题。
(*)负责对外业调查举证范围内图斑逐一进行实地取证,分不同方位,远景、近景完成对图斑的拍照;对上级部门反馈的疑问图斑开展补充调查,并提出处置建议。
*.协助任务销号
协助销号范围包括: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问题判定上报后,审核过程中积极协调上级部门通过完成销号、违法用地整改符合相关标准后积极协调上级部门通过完成销号。
*.协助问题任务处置(警示约谈、立案查处及督办等)
配合上级开展自然资源重大典型问题挂牌督办,提供技术支撑;协助自然资源一般问题依法查处,并跟踪整改进展。
*.其他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为确保完成本项目实施内容的其他所有相关工作(包含上级部门调整可能出现的其他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技术人员和设备配置需满足项目需求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工作成果需符合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质量标准。
*.工作时间要求
严格按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工作。
*.内业工作
数据分析、合法性判定和系统填报等工作应该做到真实、准确,并符合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到及时反馈信息。
*.外业工作
(*)依据不同方位,远景、近景拍摄实地照片,照片的**%内容能反映图斑的基本实地情况及用途;照片的**%内容能反映图斑的大致位置;照片中的明显特征物或参照物与图斑影像判读或分布位置基本一致;根据图斑情况(图斑面积>***亩的或上级部门有要求的)以及闲置土地问题提供无人机航拍成果。
(*)照片拍摄完成后,按照图斑批次整理好电子档。
*.质量要求
(*)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对督察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果予以把关,确保资料符合验收标准。
*.技术人员要求
根据工作量测算情况及往年项目实施情况,本项目需安排*名高级工程师、*名中级工程师、*名助理工程师共**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为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别职称人员可替代低级别职称人员。
三、保密要求
*.保密内容和范围:
(*)中标人在开展项目实施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采购人的服务器、网络等所有信息化设备上各类电子数据。
(*)中标人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保密期限:永久。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中标人按要求提交成果,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相关工作规范及流程,符合国家、省、市规定及政策性要求。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各项中标单价*实际工作量,且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投标人所投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单价不可调整。如一旦中标,因中标人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推进集中采购以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要求,评标结束后、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中作为评审因素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须承诺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或通过官方渠道核查。如中标候选人不予配合,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上报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及说明。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公示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