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5年第4号)
2025-12-25
广西/梧州 质疑投诉
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5年第4号)
广西/梧州-2025-12-25 00:00:00
广西/梧州-202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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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年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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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藤县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亨达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号城市碧园*栋*****号房
被投诉人*:藤县人民法院
地址:藤县藤州镇天乐街**号
被投诉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梧州市红岭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结果不满,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标“▲”符号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份检测报告,指定检测内容和数值,检测周期长,检测成本高,以检测报告作为资格条件增设参与项目的门槛,存在明显不合理、倾向性,以及对供应商构成不合理的限制,涉嫌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请求:组织专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设置的规范性进行重新审核,删除其中带有指向性和排他性的技术要求。鉴于本项目已完成开标,为确保整个采购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应对采购文件进行调整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梧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