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2025-12-25 00:00:00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应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第*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应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如下几条: *、应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表类似项目业绩:“①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个业绩得*分,最多得*分; ②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个业绩得*分,最多得*分;注:此项最高*分(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变更为“①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近五年承接过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分,最多得 * 分;②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五年承接过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 分,最多得 * 分。注:“类似项目”和“类似施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设计项目”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类似施工项目”、“似设计项目”定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武汉永平恒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