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内江七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12-25
四川/内江 变更澄清
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内江七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内江-2025-12-25 00:00:00

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内江七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江七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需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谈判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序号* 商务要求“(*)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年”更正为“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二、原谈判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服务要求 *.*.* 商务要求 序号*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更正为“①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进行验收,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②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进行到货验收,到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产品安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后,书面通知采购人最终验收,采购人接到项目验收书面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收;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日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③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个自然日,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原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网络专线 序号*技术、服务要求、序号*商务要求中新增“注:以上内容适用该项目所有标的物。”

四、删除原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 ***主机 “(**)所投***为认证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节能认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

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广场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号

联系方式:************(评审)、*******(文件)、*******(开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评审)、*******(文件)、*******(开标)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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