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沙-2025-12-25 00:00:00
关于“博鳌核心区联通路网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变更公告(**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致各投标人:
琼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海南伟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博鳌核心区联通路网基础设施修复项目(项目编号:********************),该项目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琼海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对本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增加以下内容:依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特此明确指出,在招标文件中必须详细阐述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廉自贸港的廉洁责任等),并强调响应清廉项目法律告知制度是投标方必须满足的基本前提。现将上述文件及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一并附后。注意事项:*.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进行廉洁告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须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拍照,并将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及告知书扫描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机器管招投标”系统接受评审专家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由于本次招标文件变更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因此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及附件将重新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自行下载。
给各投标人工作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琼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伟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喜盈门国际大厦****办公***
联系人:胡工
电话:*************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