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25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山县集仙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答疑和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巫山县集仙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招标作如下答疑和补遗: 一、答疑部分 提问*:*.*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新建立体停车库车位***个。请问这个车位是属于机械式停车设备吗?请给与明确!。 答:建设规模中的“新建立体停车库车位***个,安装直流充电桩**台”暂不建设,具体的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第**条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请问,如果我公司在完成详细的市场调研和成本测算后,最终提交的投标总报价或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关于提供的报价合理性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投标人的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以下情形不得作为低价说明的依据:①机械材料自有或者闲置②自有弃土场土源或者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③人员闲置④亏本让利⑤企业市场拓展或者品牌宜传⑥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等⑦为获取类似项目业绩。 提问*:*、若***签章版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与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版投标文件格式有不同时,请问以哪个为准? *、投标人所属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投标函部分,投标函附录表格中的约定内容,是否可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以***签章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满足。 *.投标函附录表格中的约定内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填写。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如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本项目答疑和补遗相关内容,无论投标人查阅与否,即视为已知晓本答疑和补遗内容。 招标人:巫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海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