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12-25 00:00:00
兰陵县泉山路北段西侧的兰陵县中医医院*号楼负一层餐厅超市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临沂市兰陵县泉山路北段西侧的兰陵县中医医院*号楼负一层餐厅超市,出租面积共****平方米,租赁期*年,因项目未完全投入使用,自****年*月**日起计租。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面积(㎡) | 年租金价格起拍价(元/年) | 租期 | 用途 | 竞买保证金(元) |
| * | 超市* | ** | ***** | *年(年付) | 超市 | **** |
| * | 超市* | ** | ***** | *年(年付) | 超市 | **** |
| * | 超市* | ** | ***** | *年(年付) | 超市 | **** |
| * | 餐厅 | **** | ****** | *年(年付) | 餐厅 | ***** |
二、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手续办理
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报名,并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方可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本次拍卖标的*、*、*用途为超市,*标的用途为餐厅,经营期间不得改变用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个工作日至拍卖公司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佣金按成交价款的*%)并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将按照拍卖法**条执行。
*、本次拍卖标的商铺均为毛坯交付,竞买人对该商铺的任何装修操作须向业主单位报批。竞得单位不得随意更换经营范围和经营品类。
*、竞买人不得将竞得的商铺租赁权进行拆分或转让。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再予以复核测量。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的土建、面积、设施设备及配套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再承担任何改造和维修的责任及费用。
*、相关政府机关及主管部门,法律规范性文件等对经营场所的房屋有要求的,乙方应提前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出租房屋能够满足承租人租赁用途的相关具体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租赁以及因租赁事宜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和垃圾清运费、燃气费、供暖费以及其他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保证合理使用房屋和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所经营项目应根据房屋目前现状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对于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等与竞买人经营相关的各项审批要求,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提前对租赁房屋是否满足上述要求进行查勘。竞拍成功后,竞买人应自行负责相关审批办理事宜,不得以拍卖标的不符合预期经营用途目的为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
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府东大厦*****室
联系电话:*********** 技术:***********
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