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5-12-25 00:00:00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镇生活垃圾二次清运经营权转让项目竞价公告的变更公告 | ||||||||
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标的编号 | 单位 | 转让标的 | 拟转让内容 | 评估值 (万元) | 竞买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镇生活垃圾二次清运经营权转让 | 本项目将对赛罕区城镇区域内生活垃圾二次清运经营权进行转让,转让期限为**年 | *****.** | *****.** | *** | *** | |
报 名 时 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报 价 时 间 | ****年*月*日**:**开始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竞价完成后,请在结果公示期结束**日内与委托方办理签合同等相关手续,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或个人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或个人须办理**锁和诚信库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办理**锁和诚信库入库手续须到新城区丁香路*号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 *.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公告中所描述标的物情况均为参考,标的物现状必须以踏勘为准,竞买人一但提交报名资料并且参与竞价,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认可且无异议,竞买人在未踏勘标的物情况下参与竞价,成交后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交易服务中心不予支持,且可以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标的具体情况及其他需披露的事项、付款方式等均需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沟通。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踏勘意向的可联系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委托代表张雪峰电话:***********;实地踏勘专员 张瑞平 电话:***********。 *.业务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号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咨询电话:*********** *.特别提示:(*)、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本项目竞买人经营范围需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同时具备本项目运营的其他相关条件。(*)、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呼和浩特市赛罕城镇生活垃圾二次清运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中第五项实施流程与交易结构中的第三部分内容和《经营权转让协议》中第一章第二条内容。(*)、****年**月**日发布的原公告相关事宜均变更为本公告约定内容。 | ||||||||
附件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 *、网络竞买申请表 *、经营权转让协议 *、项目实施方案 *、评估报告 |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