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25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全自动血培养仪
同类项目:***;及培养瓶
同类项目:***;进行公开询比。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 项目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全自动血培养仪及培养瓶 |
| 项目编号 |
************** |
| 成交候选人 |
|
| 供应商名称 |
安徽珀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响应总报价(元) |
******.** |
| 业绩 |
供应商业绩承诺函详见附件(附件为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业绩承诺函,该承诺函中所述业绩与评审委员会最终认定得分业绩可能存在不一致。)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询比参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参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优质采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单位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 发布单位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 购商的解释为准。
优质采客服电话:************ 网站媒体合作请联系:************
各潜在供应商: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全自动血培养仪及培养瓶(项目编号:**************)现发布如下澄清: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页评分标准“序号**技术参数”评分细则调整如下: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 * |
技术参数 |
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带★号参数每出现一个负偏离,扣*分;无标识项参数每出现一个负偏离,扣*分。满分**分,扣完为止。 注:(*)★号参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无标识项参数以响应偏离表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本项目*个★,**个无标识项(一般项)。 (*)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页/注*”。 |
澄清公告为询比文件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延期公告与询比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澄清公告为准。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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