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5-12-25
宁夏/中卫 中标结果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宁夏/中卫-2025-12-25 00:00:00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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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折扣(%)

固原市马玲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工业园区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折扣(%)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

**.**

小型企业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合同期限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详见文件

五、评审得分排名: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固原市马玲食品有限公司

**.**


宁夏永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宁夏鹏翔鑫商贸有限公司

**.**


六、评审专家名单:金祥辉(组长)、王玉玲、杨正兰、马艳琴
采购人代表:张占明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 (万元)以内费率为 *.*%,***(万元)—*** (万元)费率为 *.*%,***(万元)—****(万元)费率为 *.**%,****(万元)—**** (万元)费率为 *.**%计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金凤街
联系人:马明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层

联系人:张可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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