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2025-12-25 00:00:00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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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折扣(%) |
固原市马玲食品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工业园区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折扣(%) | 是否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 * | **.** | 是 | 小型企业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合同期限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详见文件 |
五、评审得分排名: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
固原市马玲食品有限公司 | **.** | |
宁夏永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
宁夏鹏翔鑫商贸有限公司 | **.** |
六、评审专家名单:金祥辉(组长)、王玉玲、杨正兰、马艳琴
采购人代表:张占明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 (万元)以内费率为 *.*%,***(万元)—*** (万元)费率为 *.*%,***(万元)—****(万元)费率为 *.**%,****(万元)—**** (万元)费率为 *.**%计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海兴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金凤街
联系人:马明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层
联系人:张可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