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文山州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文山市红甸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文山市红甸回族乡红甸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受理文山市红甸乡红甸村红甸大坝和大田两个坝塘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事务性工作,经营权以现场竞价或公开协商的方式面向社会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甸大坝和大田基本情况
(一)位置及情况:大坝在红甸村红甸二组,大田在红甸村红甸三组
(二)租赁年限:*年。
二、经营权取得方式及经营管理方式
*.文山市红甸乡红甸大坝和大田两个坝塘经营权招租采取对外公开招租方式。
*.竞价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竞价方式取得市场经营权资格,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租用的权利。
*.取得红甸乡农贸市场经营权资格的竞价人,必须与红甸村委会签订坝塘经营权租赁使用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经营管理使用。
*.租赁使用权期限:本次文山市红甸乡红甸大坝和大田两个坝塘经营权招租期限为*年,租金一次性交清。
*.使用权限:承租者可以利用水资源进行养殖和进行有组织的垂钓活动,不能转他人使用。
*.承租期间农户正常用水在不浪费的前提下不得干涉使用。
*.承租方不得在坝塘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三、报名资格、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报名资格:具有市场管理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文山市红甸乡老年协会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王建成,***********。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企业法人参与竞价的:须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自然人参与竞价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请参与竞价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验。
四、竞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竞价保证金的交纳。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元),请意向人于****年*月*日**:**时前到现场报名交纳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竞价结束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元)须在交清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则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交纳人民币壹仟元(¥****.**元)的履约保证金,在此期间竞得人违反相关规定的,产权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人在有效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竞得人。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租公告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并同时在文山市红甸乡人民政府及红甸村委会周边粘贴纸质公告。
六、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价人可联系产权人对该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联系人及电话:王建成,***********。
七、现场交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现场交易时间:****年*月*日(星期四)
*.现场交易地点:文山市红甸乡老年协会
*.起叫价:****元/年。
*.竞价幅度:加价幅度为***元/次。
八、其它未尽事项请参阅《文山市红甸乡红甸大坝和大田两个坝塘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须知》
意向报名者请自行下载《文山市红甸乡红甸大坝和大田两个坝塘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