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公路管理局G356线新窑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25
贵州 中标结果
水城公路管理局G356线新窑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2025-12-25 00:00:00

水城公路管理局****线新窑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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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水城公路管理局****线新窑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的水城公路管理局****线新窑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二次)***********************已于****年**月**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昌铁路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工期(天):***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经理:舒涛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赣****************

项目总工:何勉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铁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册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赣州市章贡区沙石示范镇建设(一期)项目峰山大道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多功能管涵下穿京九铁路工程;*.汤岸立交桥等*座公跨铁桥梁护栏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汤岸立交桥等*座公跨铁桥梁护栏提升改造工程;*.桥梁人行道维修和步行板钢支架改造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当阳北绕城线下穿沪渝蓉铁路工程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工期(天):***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经理:黄健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苏****************

项目总工:王立策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铁道工程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未提供

项目负责人业绩:未提供

项目总工业绩:未提供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工期(天):***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经理:潘树鼎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

项目总工:杨磊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未提供

项目负责人业绩:*.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站前工程****标段。

项目总工业绩:未提供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贵州鼎晟建筑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贵州云尚智星建设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

标书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中铁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四川广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缺封面及目录页。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四川新成兴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缺封面及目录页,且盖章不齐全。

中标候选人公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电话:*************)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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