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2-25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标杆校建设项目 |
|---|---|---|---|
| 分包名称: | 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标杆校建设项目(四标段)智慧教学系统建设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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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标杆校建设项目(四标段)智慧教学系统建设 | 项 | * | *******.** | 否 | 标的**其他信息化设备:四标段智慧教学系统建设,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商务响应情况 | *.**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分,加至*分为止。 |
| * | 技术标响应程度 | **.** | 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在**分的基础上,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相比每有一个负偏离减*分;供应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般技术指标、参数相比每有一个负偏离减*分,减完为止,不计负分。 注:*.带“★”的技术指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检验报告、说明书、彩页、真实系统功能截图等)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予以佐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标明相对应的页码;对于提供“★”项技术服务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其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参数有效性的不予认可;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无法实质性证明技术服务条款的视为负偏离,按照以上标准进行扣分。 *.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投标;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人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演 示 | **.** | 供应商将演示内容录制成视频放入*盘,以实物录制视频短片、现场播放的方式演示。为确保演示视频的真实性以及视频演示的效果,要求视频演示文件必须画面清晰,演示内容明确,视频要求针对本项目专门录制,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所投产品的信息、录制日期等信息。评委根据*盘演示内容进行评分,满分得**分,每有一项部分满足扣*分,全部满足得*分,有一项不演示的扣*分。未提供演示*盘/视频文件无法打开或视频损坏/只有画面无声音的本项不得分;如视频文件原因不能播放,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智慧课堂资源管理系统 *.具备中学(含中职)学段学科纸质教材电子化,其中英语学科支持点读功能。 智慧课堂练习系统 *.具备教师布置英语作文练习功能,教师可按照话题、书面表达形式、来源筛选作文试题;学生线下纸笔作答拍照上传,系统能够自动批改并智能打分,分析作文中的优点和不足,并进行标注。系统具备统计作文批改报告功能,包括:练习概览、学生个人报告和班级典型错误报告等。个人报告需包含:得分、智能点评结果、作文内容、批改详情等。 智慧课堂教学系统 *.具备按章节查看班级群体、学生个体的知识点掌握程度,可按统计的数据来源、数据时间范围进行灵活筛选。教师能够基于薄弱知识点上传微课资源并支持分享给学生。可查看班级群体、学生个体学习投入的过程性学情,并按完成度、时长、速度、频度、稳定性、专注度等对学生的学习过程数据进行分析 智能学习系统 *.具备中学(含中职学段)数理化学科精准学习功能,能够按照教材章节目录提供弱项知识点检测,学生能够通过少量试题的测试定位薄弱知识,针对数学填空、简答题具备自动批改;针对薄弱知识点提供针对性提升练习和视频课程学习;学生能够仅做弱项知识点相关的的题,并查看当前知识点掌握情况。 *.具备收集学生在考试、自主学习、作业场景下产生的错题;错题按照来源、错因、题型、时间段等筛选;具备错题订正和查看错题答案,数学、物理、化学学科需提供变式题练习。 |
| * | 实施 方案 | **.** | 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调试发案②技术支持及安排③供货保证措施④质量保证⑥应急预案及验收方案 以上*项内容,每项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层次分明,针对性较强的,完全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得*分;每项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方案针对性不强,基本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得*分;每项方案内容不满足实际情况的得*.*分;每项内容未提供的得*分 |
| * | 售后 服务 | *.** | 对采购需求中的项目售后、运维及培训服务要求进行评审,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售后、运维及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服务承诺及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标准③培训方案及措施④定期巡检计划⑤运行维护方案⑥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⑦备品配件 以上*项内容,每项方案内容详细具体,人员安排得当,培训方案内容明确、层次分明,针对性较强的,完全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得*分;每项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培训方案针对性不强,基本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得*.*分;每项方案内容不满足实际情况的得*.*分;每项内容未提供的得*分。 |
| * | 类似 业绩 | *.** | 供应商提供****年*月*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 | 节能、环保产品 | *.**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得*.*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得*.*分,两项最多加分至*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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