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2-25 00:00:00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年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整体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背景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长人社办发[****]**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号)、《长沙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财社[****]*号)等文件精神,在巩固现有社区 (村) 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以人社部门为主体,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等方式, 积极配备一支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作为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力量的补充,进一步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强化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平台精细化就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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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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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主要服务内容(参与管理机制的定位)
供应商以第三方服务机构形式,配合人社部门配备一支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的就业服务专业队伍,完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及管理制度建设,针对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重点服务群体开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协助人社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专员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岗位信息采集、推荐和发布、协助社区(村)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按月对就业服务专员服务效果进行考评,及时足额发放就业服务专员补助、报酬、福利,对就业服务专员提出奖励或调整建议。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项目预算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服务人员服务费 | 元/月 | ** | ***** | ****** | 包含**名服务人员社保及福利、餐补等费用,按实际服务人员数量结算 |
| * | 服务人员绩效 | 元/年 | * | ***** | ***** | **名服务人员按实结算 |
| * | 服务人员福利费用 | 元/人 | ** | **** | ***** | 按实结算 |
| * | 服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 元/年 | ** | **** | ***** | 依据实际人数按实结算 |
| * | 管理费 | 元/人/月 | ** | **** | ***** | |
| * | 税金 | *** | 不可预见费用,按实结算 | |||
| * | 其它 | ***** | 不可预见费用,按实结算 | |||
| 合计 | ****** |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就业服务专员具体要求
(一)人员要求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本人自愿加入就业服务专员队伍,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基本掌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常见政策业务,并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
*.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能够热心主动为群众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隐私,不泄露工作相关信息或数据;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毒记录。
(二)主要服务内容
*.协助摸清重点群体就业底数。通过调查问卷、电话访问、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需求摸底,对接重点企业、小微企业、门店超市等单位收集用工需求,形成企业需求清单和就业服务清单。
*.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对接镇(街道)、村(社区)做好辖区内重点人群的信息维护、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培训推荐、职业规划咨询、跟踪回访等“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做到辖区企业和劳动者招聘服务全覆盖。
*.协助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协助镇(街道)、社区(村)做好“***”就业服务、协助镇(街道)、社区(村)组织开展“社区就业微市场”“零工市场”“企业云招聘”“岗位云推荐”各类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协助镇(街道)、社区(村)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向辖区内企业及用人单位做好各类惠企政策宣传,做好重点服务群体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政策宣传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申报享受政策。
*.协助镇(街道)、社区(村)完成就业失业登记,动态更新劳动力数据库,建立就业服务工作日志。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及宁财[****]*号文执行
七、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支付单位: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付款方式:依据实际结算按月结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它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管理、财务、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成交人须递交两份(不分正副本)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 供存档使用,并盖封面公章及骑缝章, 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