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彭镇岷江村1组72.3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2025-12-25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双流区彭镇岷江村1组72.3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25 00:00:00

双流区彭镇岷江村*组**.**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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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彭镇岷江村*组**.**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岷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所拟对位于双流区彭镇岷江村*组**.**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挂牌流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项目名称

双流区彭镇岷江村*组**.**亩农村土地

经营权流转项目

项目地点

双流区彭镇岷江村*组

项目规模

流转农用地**.**亩

流转用途

用于粮油种植

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流转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标的详情

农用地共计**.**。项目区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一、土地租金:****.** 元.亩/年

二、工作经费:**.**元.亩/年

流转条件

意向方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交易

服务费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交易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壹万元整

保证金

处置办法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时序安排

信息挂牌公告期


报名期及

保证金缴纳期限

意向受让方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成都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交至系统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时。

成交确认时间

*.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年 *月*日**:**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年*月*日上午**:**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结束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交易承诺书(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亩(含)以上需提供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出让方和成都农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双流区彭镇岷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分公司

联系人:旷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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