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5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5-12-25 00:00:00
四川/凉山-2025-12-25 00:00:00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普格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州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修复与保护资金(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号
被投诉人:四川迅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胜利北路城北小区老山场坝**号
被投诉人: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普格县新建北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迅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凉山州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修复与保护资金(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代理公司(四川迅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质疑答复书中,没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质疑答复。 *.投诉人称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置”评分项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普格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