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4-06-28 00:00:00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采购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现场宣传及会场布置服务的比价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拟召开****年宁德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为做好大会现场宣传及会场布置服务,兹邀请符合本次比价要求的供应商参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做好****年宁德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现场宣传及会场布置服务。
二、会议基本信息
*.会议名称:****年宁德市文旅局经济发展大会
*.时间、地点待定
*.预计参会人员:***人
三、项目需求
*.舞台布置相关要求
(*)舞台尺寸根据确定会场确定后提供,一般不低于**平方米。
(*)材质要求:舞台搭建安全稳固,无异响;并配上厚绒软毛的舞台地毯。
*.灯光音响设备
(*)灯光类型及数量:包括电葫芦*个、光束灯**盏、*******灯**盏、摇头面光灯*盏灯灯光设备,确保会场照明、追光需求。
(*)音响需求:配备线阵音响一套,并配备会议话筒、手持话筒。
*.***屏幕设备
根据会场配备合适大小的***屏幕,主屏幕一般不小于**平米,副屏幕不小于**平米。
*.现场宣传
(*)设计并制作文旅招商折页,折页数量***份。
(*)做好摄影摄像、视频快剪等会议记录服务。
四、经费预算及支付方式
*.预算:总费用控制在*****元(玖万元)以内。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总合同金额的**%,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项目总合同金额。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提供*份报价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包括各项服务的单价、总价、税费等。报价应包含服务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拆除等所有环节的费用。响应文件须用**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六、响应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年*月**日(星期五)**:**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号*楼***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比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人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七、比价时间和形式
****年*月**日(星期五)上午**:**。
本次比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选单位。
项目联系人:吴映瑶
项目联系电话:************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