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2025-12-25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年*****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年*****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年*****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年*****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年(即**.**万元/年)
*.最高限价(单价控制价):
(*)固定顾问费(包含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协助处理法律纠纷、法律培训等):*.**万元/年;
(*)案件代理费:
行政诉讼服务(一审):*.**万元/件(案件);
行政诉讼服务(二审、再审):*.**万元/件(案件);
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费另行协商。
*说明:案件代理费据实结算且累计结算不超过*.**万元/年,高于*.**万元的则按*.**万元结算;不超过*.**万元的则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年*****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案件代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法律咨询服务;各类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完成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继续履行;试用期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或采购活动的行为,含下列情形: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常州市飞龙东路***号****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线上领购: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格式)发至本公司邮箱“**********@**.***”并按要求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费用缴纳账户信息如下(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
户名: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经开区支行
账号:***************
(*)现场申领:至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领取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签名)。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年*月*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澄清或异议。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号****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方式(文件发售、付款、开票):钱小芸*************
联系方式(技术):赵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