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白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林业分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2025-12-25
安徽 变更澄清
关于安徽省白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林业分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安徽-202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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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安徽省白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林业分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询比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序号**项”澄清如下:
*、原“序号**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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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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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方式 |
*.本报价为固定总价。包括所需的货物价、上牌、包装费、仓储费、检测费、人员工资、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及售后服务、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
现修改“序号**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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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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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方式 |
*.本报价为固定总价。包括所需的货物价、上牌、包装费、仓储费、检测费、人员工资、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及售后服务、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说明:响应报价不包含车辆保险及车辆购置税费用)。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
此内容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