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团土告字[****]**号
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团风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供地 状况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 | 团风县团风镇移民大道(黄湖监狱旁) | ****.** | 工业 | **年 | ≥*.* | ≥**% | <**% | 现状 | *.** | **.** |
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以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公告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具体出让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领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本次出让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不对出让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五、申请人须向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整至****年*月**日**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本《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团风县广场路*号
联系电话: 熊先生 ************
开户单位: 团风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团风县支行
账 号: ***********************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