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25 00:00:00
双墩镇湖滨湖滨社区排坊等村民组已征土地清表项目公开征集公告(第二次)
双墩镇湖滨湖滨社区排坊等村民组已征土地清表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双建施招**************
*、项目名称:双墩镇湖滨湖滨社区排坊等村民组已征土地清表项目
*、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湖滨社区
*、项目单位:长丰县双墩镇
*、项目概况:湖滨社区排坊等村民组已征土地机械清表,投标人需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确定实有数量及周围环境,慎重报价,代理部门及招标人不作估量。
*、项目概算:*** 元/亩
*、开标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单位在不少于 *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谈判,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价格最低的企业为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最终投标报价。),一旦中标,不得弃标,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时间要求:**个日历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资质: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分的。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报名及评价时间、地点
*、材料递交时间:****年**月**日下午*:****:**(过时不接收)
*、递交及评价地点:双墩镇镇政府综合会议室(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政府食堂二楼或咨询门卫)
*、评价时间:****年**月**日 下午 *:**
*、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报价格式***.**元/亩小数点后两位)(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处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现场提交)
*、镇招标办联系人:赵工电话:*************
业主单位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现场勘探联系员)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