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需碳源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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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需碳源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需碳源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需碳源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所需碳源年度招标。

*、招标范围: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需碳源供应,包括包装、运输、装卸、质量检测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配套服务等。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招标人根据需要向中标供应商发送招标订单,中标供应商根据订单要求响应招标品目、数量要求供货。投标人一旦在本项目中标并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即被认为其同意承担在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截止期间内因材料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注:经评审推荐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的前*名为入围供应商。

*、两种碳源药剂年需求总量: 约****吨

*、最高限价:

标包*乙酸钠溶液控制价,***元/吨(含税价);

标包*复合碳源溶液控制价,***元/吨(含税价);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自收到需方电话通知或传真后*天内运抵需方指定的使用现场,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两年,并签订相应服务框架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代理商。

*.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其为生产商的生产资格与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如营业执照、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安评报告,相关行政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或环评需有供货产品相关的描述;

*.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上述生产商的生产资格与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碳源产品原料中不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物质,且非危险废物再生利用产品,承诺书需为原件,无承诺书原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采购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领取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扬州市开发东路*号金地带商务中心*楼***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往扬州市开发东路*号金地带商务中心*楼***室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授权代表投标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标书费:***元。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或报名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无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采购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号金地带七楼***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号金地带七楼***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号

联系人:董石语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号金地带七楼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越

电话:***********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文件按标包号分别制作密封并注明标包号,各标包号分别提供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应为*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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