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2025-12-25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年度***电子屏维修保养项目询价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 | |
| 废止时间 | |||
我单位拟以简易询价的方式确定****年度***电子屏维修保养供应商,合同服务期*年(****年*月*日*****年**月**日),谨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需求内容、范围及要求
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服务内容:对我局一套**.**平方米室内**.*主屏幕、一套**.**平方米室内**.*副屏幕、一套*.*平方米室内**.***双侧耳幕及配套配电柜、拼接处理器、控制电脑及连接线等进行维修保养。
服务期限:本项目维保服务期限为一年。
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
现场勘探:自行组织勘探。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具备及时响应***电子屏的维修保养服务的;
*.具备相关***电子屏维修保养及配件、耗材更换经验的;
*.提供详细的***电子屏维修保养计划及方案的。
(三)截至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一)维修保养显示屏系统相关的硬件设备(包含显示屏模组、控制电源、接收卡、拼控处理器、配电柜、控制电脑、连接线、电源线、网线等)及屏控软件,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对显示屏出现显示错误、颜色错误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修复;
(三)向甲方有关人员提供显示屏故障识别及处理方法的技术培训;
(四)当显示屏出现明显画面不完整等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最迟在*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小时内排除故障;
(五)在显示屏有重大会议任务时,乙方派出一名及以上技术人员到场对显示屏实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每周的第一个工作日,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对全部显示屏进行测试、保养服务并记录。
(七)维保费用包含上门检测、技术支持、所有硬件更换、重大节日现场维护等。除此费用外,甲方无需再为本合同支付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相关业务资质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简介、资质、信用、管理能力、服务团队综合能力等资料。
(四)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室内显示屏业绩合同。
(五)为我单位提供***电子屏维保服务范围、工作方案及报价单。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报名方式: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文件密封盖章,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提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联系方式:曹先生*************;陈女士*************。
(三)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以收到报价文件时间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八、项目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需有*家或*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供应商的有效报价单,结合综合实力、过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所有。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