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5-12-25 00:00:00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龙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为龙峰公司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整体托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龙峰公司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整体托管项目招标文件》《龙峰公司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整体托管项目流标公示》,我司认为龙峰公司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整体托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的评标结果有误,损害了我司利益,特此提出异议,以盼验复。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异议事项一: 《龙峰公司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整体托管项目流标公示》中,我司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款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经我司仔细对投标文件中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与原件进行对比,投标文件中的证书扫描件“使用有效期”字迹模糊,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款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执业资格,招标文件并未明确要求需要体现“使用有效期”的相关条款。 经我司核查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曾昭权,其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注册证书有效期为:**********至**********,使用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均在有效范围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请求主张一: 受理我司所提异议,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在对我司异议做出答复前,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请求主张二: 根据招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请求重新评审我司投标文件,纠正错评、漏评情况,修正评标结果。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我司完全响应龙峰公司龙景矿区饰面石材开发整体托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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