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2026-2028年招标及非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12-25
浙江/宁波 变更澄清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2026-2028年招标及非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浙江/宁波-2025-12-25 00:00:00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 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项)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项)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修改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时**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修改为: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时整”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修改为:

“****年*****时**分”。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中的服务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项目委托时间)【其中建分使用运营资金及受托代建资金的非招标类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项目委托时间)】。具体工作由招标人根据情况,采用一项目一委托方式,最终以上述项目工作全部完成为准。”

修改为:

“约*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项目委托时间)【其中建分使用运营资金及受托代建资金的非招标类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项目委托时间)】。具体工作由招标人根据情况,采用一项目一委托方式,最终以上述项目工作全部完成为准。”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一 资格评审表”及“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技术标”中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或国铁)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二 技术评审标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原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废,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年招标及非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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