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交易公告)
2025-12-25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鹤山市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交易公告)
广东/江门-202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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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山市****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完成鹤山市****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号)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业主委托的事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全面收集审阅相关资料; (*)实地走访调查,充分听取意见; (*)风险影响分析及预测; (*)风险评估与等级确定; (*)编制评估报告; (*)上报市政府审查批复。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 服务时限说明 | 供应商中选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项目所需资料完备的前提下,**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 | 服务金额 | ¥**,***元 |
| 金额说明 | 项目计费综合《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进行计算。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