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25 00:00:00
【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二星认证询价项目标段*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 **:**:**】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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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规定,现对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二星认证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范围
*.项目名称: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二星认证项目
*.采购编号:****************** ;
*.采购内容:完成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二星评级认证及三年监督检测,实现平台功能合规化、流程标准化、数据可视化,满足国家及行业关于招标采购平台二星评级的各项指标要求。认证内容为甲方电子化招采平台的业务规则、系统功能、系统性能、系统安全、平台运行、数据交换、设施设备等内容。含税控制价为******元(税率为* %),费用包括:认证审核费、证书费、三年监督审核费、税金、利润等一切潜在费用。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类要求:具备*** 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认证范围覆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相关检测项目(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等);具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的专项检测能力证明(符合 ******** *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认证技术规范》的检测能力);
*.类似业绩要求:****年*月以后具有同类招标采购平台二星或三星认证项目业绩一份(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总报价大于控制价视为废标或者无效标;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线上投标总报价与所上传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因小数点问题的除外);
*.未响应询价资料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开标日前被集团分子公司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列为失信单位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被建工集团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处理;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 * 元/份;
*.计划工期:**天,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整(¥:/元)。
*.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业绩等项目证明材料(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四、报价方式
****年**月**日**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
联系人:关工,电话:*************
*.招标部门:安徽建工集团招标管理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安建国际大厦六楼招标管理部(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桂工,电话: *************,电子邮箱: ******@****.***。
*.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安建国际大厦**楼。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团招采平台:****://**.****.***.**/
七、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资料投标;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