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25 00:00:00
温州皮碎市场空置营业房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吴翔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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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温州皮碎市场空置营业房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竞买人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基本情况:空置营业房大小、经营类别及年使用费见下表:
序号 | 营业房号 | 面积(㎡) | 年使用费合(元) | 保证金(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期限:首次使用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根据市场相关办法确定续签方案。
*、招商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竞买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竞买人
①公告期内产生意向竞买人的,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中标人。意向竞买人按市场规定时间参加营业房竞价会,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签订《招商合同》、缴清营业房使用费。
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竞买人,公告期满延长至****年*月**日**时止,有意向竞买的,若上述营业房仍处于空置状态,在招商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竞买人缴纳营业房经营保证金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于缴纳经营保证金之日起*日内缴清营业房使用费、签订《招商合同》。
*、保证金:意向竞买人须预交不计息投标保证金(见基本情况表),若确定为最终中标人的,双方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不计息营业房经营保证金;如中标人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由我公司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审核或竞标后确定为非最终中标人的,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即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
*、合同样本:由市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报名地点:温州皮碎市场办公室
报名电话:********联系人:谢先生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皮碎市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