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2-25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大嶝街道双沪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本工程因控制价未能发布。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待定”;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标人合同签订时,最近三个评价周期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均为*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 %;*、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 *.* %;”修改为“*、中标人合同签订时,最近三个评价周期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均为*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 %;*、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 ** %;” *、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节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 《工程质量保修书》“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本工程约定预留工程结算价*%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预留期间不计息。*、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将预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前,承发包人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发包人才将质量保证金返还。*、发包人在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有权将应由承包人承担但已由发包人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抵扣,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日内偿付发包人,否则,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发包人支付滞纳金。*、自本条规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之日起**日内,承包人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发包人处办理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逾期办理的,质量保证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厦门翔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